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开发 > 资源动态 > 招商公告

北京公车3号线和平路及公车5、6号线商铺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来源:

北京公车3号线和平路站及公车5、6号线商铺项目招商公告

北京公车3号线和平路站、公车5、6号线车站位于大商圈、医院附近,经营环境一流,车站商铺位于车站站厅位置,占有得天独厚的经营优势。现站内商铺公开招商,出租方北京津轨商业管理公司诚招具备实力的品牌商家,报名参选。

一、招商项目名称

北京公车3号线和平路站商铺、公车5、6号线车站内商铺。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坐落位置:商铺位于公车3号线和平路、公车5、6号线车站站厅层内。(见附件,面积以实际场地为准,单店实际交付面积与签约面积相差5%以内不做调整)

(二)场地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场地交付标准(见附件):白墙、地砖、防火卷帘、防盗卷帘/门、烟感\温感、消防喷淋已安装到位。场地内供电、给排水情况详见附件,具体场地交付以实际情况为准,工程条件的变动不可作为解约的条件。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场地内外建筑及设施设备。

(四)产权证:本项目不提供产权证,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全部许可手续。

(五)经营管理要求: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下经营管理要求:

一是经营品牌及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取得行业经营相关许可,日常经营遵守公车运营公司相关制度及《公车商铺现场管理规定》。严禁利用公车商铺储藏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也严禁将这类物品带进公车车站及商铺,商铺内不准吸烟以及售卖烟草制品,不准使用明火。商铺内不准使用产生异味、水蒸气的电加热设备或器具,不准私自对商铺内审批通过的电源进行接驳或改装。

二是本着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多种业态和谐共存的原则合理避免同类业态竞争。

(六)租赁合同: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约(见附件)。

(七)合同期限:租赁期3-5年,装修期不超过3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八)起始租金:公车3号线和平路站不低于10/天·㎡;

公车5、6号线商铺不低于5.07/天·㎡。

(九)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押三付三/押二付六/押一付十二,三种付款方式任选其一。

(十)签订合同时间要求:自发布中选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并于按照签订租赁协议要求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十一)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照场地供方要求,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正式合同签订前,出租方有权对场地、比选条件进行最终解释、或变更招商项目情况,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选报名资格

(一)本次招商要求意向承租方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提供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

(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或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为准)

3.具备经营品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盖公章)。

2.经营品牌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如商标注册证明材料/品牌授权书等)。

(二)中选后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或转为其他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承租方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单位,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商铺比选工作。

四、比选方法

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品牌商户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前来问询洽谈,领取报名表并上报租赁意向书,第一期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5月18日至20215月24日,期满后对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如第一期未招满或无商家报名,则按照第一期招商公告内容进行第二期招商,以此类推。招商内容持续更新,以出租方发布的招商公告和中选结果公示为准。工作日上午9:00-11:00接受意向承租方来访报名登记;下午14:00-17:00接受品牌商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83997379(黄女士),公开招商邮箱:subwayshops@163.com

附件:1.商铺明细

2.商铺租赁场地示意图

3.商业租赁合同(范本)

2021517

附件:3、5、6号线商铺明细表
附件:3号线和平路商铺场地示意图
附件:5 6号线车站商铺场地示意图
附件:商业租赁合同(范本)
XML 地图